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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剑2019·重庆在行动 | 出击!江津法院再掀“执行风暴”!
今天,江津法院开展集中拘留集中扣车集中腾退专项执行行动暨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活动,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此次活动。江津区属三大媒体参与跟踪报道。
上午8:30
“大家有没有信心!”
“有!”
“出发!”
江津法院执行局政委贺理进行动员讲话,全体执行干警分成拘留组、扣车组、腾退组,登车出发!
拘留组
另外,因该案外人尚处哺乳期,故执行人员决定暂不采取拘留措施,并现场告知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,要求其在日后积极配合法院工作。
案情速递
2016年6月27日,刘某向程某借款60万元,程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借款。同日,刘某向程某出具《借条》一张。后刘某偿还部分借款,但至今尚欠程某本金56万余元。程某多次催收刘某还款无果,遂诉至法院。江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归还原告程某借款56万余元。但刘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,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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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车组
执行干警发现车辆时,其所停放位置较为隐蔽,且车辆因停放时间较长,电瓶亏电导致车辆无法发动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,执行干警终得以将其驶回法院。
▲在地下车库找到被执行人车辆
▲宣读执行裁定书
▲将扣押车辆驶回法院
案情速递
2014年,被告胡某、凌某向王某借款300万元并约定利息,明某、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胡某、凌某借款后未履行还款义务,明某遂先后代为偿还王某担保借款85万元,其中75万元已经另案处理。
对差欠的10万元,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胡某、凌某支付。后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,被告胡某、凌某支付原告明某10万元。此后,胡某、凌某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,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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腾退组
执行干警对该场所内的财物逐项清点,现场组织相关人员有序腾退。
▲腾退完毕
案情速递
2018年11月5日,某市场管理公司与李某、刁某签订《租赁合同》,将江津区锦绣花园商铺出租给李某、刁某作为美食城使用,商铺面积2212平方米。合同签订后,某市场管理公司按约向李某、刁某交付商铺,二人遂向该市场管理公司支付了部分租金,并对商铺进行了部分装修、经营。
江津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《租赁合同》;被告李某、刁某支付原告租金和违约金;被告李某、刁某向原告某市场管理公司腾退交付所承租的江津区锦绣花园商铺。此后,李某、刁某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,该市场管理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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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11:00
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,江津法院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,依法办案,措施到位,行为规范,成效明显。建议法院充分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,健全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,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不断巩固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工作各项成果。
另据了解,江津法院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一直持续至当日下午,共计拘留被执行人6名,扣押车辆4台,腾退房产3处,敦促其他被执行人自动履行21.5万元。
翁仁潘代表:江津法院此次“三集中”行动执行程序规范,对“老赖”具有强烈的威慑作用,也看到了“人性化”执法的一面,同时切身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。建议法院要在执行工作中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,建立健全执行工作激励机制。
袁树德代表:见证了执行干警工作的辛苦,但也感受到了执行力量的薄弱。建议进一步充实执行队伍,充分发挥好流动车载法庭在执行宣传中的作用。
本期话题:
#利剑2019·重庆在行动#
供稿:陈博律、李伟为
摄影、摄像:吴京烝、王羽、姚禹希
闫洋、娄莉、钟明宪、牛伟强
视频制作:王羽
编辑:“法庭内外”新媒体工作室